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
政策依据:《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办法》(九才字〔2018〕4号)
政策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服务对象:一般企业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企业税收上缴至国家金库九江市中心支库,且新引进在九江工作并(在当地)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3.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2018年6月14日之后新引进),并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补助期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申报资料:1.申请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对象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申请对象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原件及复印件1份;4.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申请机构领取)5.填写规范的《九江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一式四份,可在申请机构领取)6.用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每年规定的申请时段(每年一月份申报上年度7-12月份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每年7月份申报当年1-6月份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持相关资料申报高效毕业生生活补助。
办理地址: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七楼就业援助科(九江市庐山路27号)
咨询电话:0792-8583311
办理层级:九江市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