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
适用对象:入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
补贴标准:对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领资料:1.创业孵化基地进驻证明、2.营业执照复印件、3.创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费用(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非生产性水电费)收费票据等。
基本流程:提交申领资料,经就创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咨询方式: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科,0792-8220102
事项名称: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0〕23号)
政策标准: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给予贴息。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项目以及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可在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给予全额贴息,超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地方同级财政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但累计不超过3轮。新签订借款合同个人贷款利率LPR+150BP,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责任科室:九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科
咨询方式:0792-858171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执行。
2、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2、企业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4、与1年内新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当月或上月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和企业上年同期工资发放凭证;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2、贷款受理和材料审核;3、贷前调查;
4、审查推荐;5、银行放款;6、贷后服务;7、贷款回收
线下办理地址: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窗口
线上办理地址:
1、微信公众号“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
2、支付宝“赣服通”平台
3、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lzy/index.html
办理层级:九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