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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宣教员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01 [来源]: [浏览次数]: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教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招聘德才兼备宣教员和消防文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教员和消防文员4人。

工作地点: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宣教文员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新媒体文字编辑、材料写作、排版能力;能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和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编辑等软件;能独立拍摄原创抖音等;新闻、中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具备相关从业经验者可以优先聘用。消防文员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及以上(20062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2月以后出生)。

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434日起。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为276933369@qq.com

3.地点:庐山西海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庐山西海巾口乡湖滨大道)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的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一)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咨询电话:18720185019   联系人:熊辉

(二)资格审查

1.时间:随报随审。

2.地点: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

3.方式: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会当场进行语言表达、文字描述和摄像技术等办公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面试环节通过后,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体检费用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体检、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社会媒体网络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 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满后,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按要求正式聘用为宣教员、消防文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参照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2.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在试用期阶段,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区消防救援大队考核合格,结合区财政实际,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规定享有职业保障。

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体检1次。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面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附件:

1.《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宣教员和消防文员报名表》


2.《医院体检项目表》


中共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组织宣传和人力资源部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31